民国初年,天津初设审判厅,适逢一民事纠纷案件,需要传严范孙做证人。而厅内工作人员皆为白丁,不知严范孙乃津沽名宿,因当时证人室人员已满,工作人员便让严范孙在走廊等候长达两小时之久。
后审判厅厅长至,见严范孙在廊下等候传召,惶恐至极,连呼告罪,并请严氏进客室等候。严范孙婉拒道:“我今天是来做证人的,不是来拜访客人的。”厅长说:“以先生之贵体,只需让人带个话,不必屈尊至此。”严范孙回之:“做证人乃国民义务,审判厅初设,吾不可不为之倡也。”
严氏做证人之事,被江庸知晓,特记《趋庭随笔》,以传后世。
庄习贤,又名庄志良,男,1927年生于上砂镇红星村,是当地开明绅士庄襄平之第三子。少年时在陆丰县城...
庄子虽是先秦道家的著名代表,可是,《庄子》一书记载次数最多的人物不是道家的创始人老子,而是儒家的开...
征文 2016年秋季,龙岩市庄严宗亲第五届恳亲大会将在本市永定区举行。恳亲活动期间将安排&ldqu...
1、庄子(约公元前369-前280年),战国思想家、哲学家。名周,宋国蒙(今安徽蒙城)人。与梁惠王...
图(一)左为大会主席庄镇雄宗长致词,右为宗联主席黄汉良致词。 图(二)廿二届理事长庄金美,右为新届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