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初年,天津初设审判厅,适逢一民事纠纷案件,需要传严范孙做证人。而厅内工作人员皆为白丁,不知严范孙乃津沽名宿,因当时证人室人员已满,工作人员便让严范孙在走廊等候长达两小时之久。
后审判厅厅长至,见严范孙在廊下等候传召,惶恐至极,连呼告罪,并请严氏进客室等候。严范孙婉拒道:“我今天是来做证人的,不是来拜访客人的。”厅长说:“以先生之贵体,只需让人带个话,不必屈尊至此。”严范孙回之:“做证人乃国民义务,审判厅初设,吾不可不为之倡也。”
严氏做证人之事,被江庸知晓,特记《趋庭随笔》,以传后世。
内容提要 庄子心游与众不同,他不以外在的客观事物为对象,而是从主观世界的对象中作内在的心灵游和精神...
在过去的一年里,华夏庄严宗亲网得到了世界各地的庄严宗亲的支持和关心,在各位宗亲的努力和帮助下,特别...
本篇文看似一篇批判文,思想鲜明,论述精当,“文词精美”,“涵盖极广”(崔大华《庄学研究》第98页)...
<P><FONT size=3>湖北省应山...
2016年5月10月,大潮汕庄严宗亲总会筹备组庄振鸿,庄奕梅,庄庆群,庄若锋,庄廷武,庄惠鹏,严良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