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初年,天津初设审判厅,适逢一民事纠纷案件,需要传严范孙做证人。而厅内工作人员皆为白丁,不知严范孙乃津沽名宿,因当时证人室人员已满,工作人员便让严范孙在走廊等候长达两小时之久。
后审判厅厅长至,见严范孙在廊下等候传召,惶恐至极,连呼告罪,并请严氏进客室等候。严范孙婉拒道:“我今天是来做证人的,不是来拜访客人的。”厅长说:“以先生之贵体,只需让人带个话,不必屈尊至此。”严范孙回之:“做证人乃国民义务,审判厅初设,吾不可不为之倡也。”
严氏做证人之事,被江庸知晓,特记《趋庭随笔》,以传后世。
虎啸龙腾贺新禧,春到人间百花开,及时行善福临门,慈善之家喜洋洋。 泰国中华总商会副主席,泰国潮州会...
严琦 创业就像挖水井 严琦:当时我在保险公司做了十多年会计,还算铁饭碗,但我不愿意就这样平平淡淡地...
庄铭渊宗长,祖籍福建晋江青阳,生于1923年3月17日,卒于1993年12月8日,享有71岁高龄。...
庄希泉先生 1888年生,福建厦门人,新加坡归侨。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届全国人大代表,三、四、五届...
严嵩,是个有影响的历史人物。无论是过去或现在,人们对他的看法并不一样。《明实录》有个总撰,判他纵子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