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范孙做证人 - 《趋庭随笔》

民国初年,天津初设审判厅,适逢一民事纠纷案件,需要传严范孙做证人。而厅内工作人员皆为白丁,不知严范孙乃津沽名宿,因当时证人室人员已满,工作人员便让严范孙在走廊等候长达两小时之久。

后审判厅厅长至,见严范孙在廊下等候传召,惶恐至极,连呼告罪,并请严氏进客室等候。严范孙婉拒道:“我今天是来做证人的,不是来拜访客人的。”厅长说:“以先生之贵体,只需让人带个话,不必屈尊至此。”严范孙回之:“做证人乃国民义务,审判厅初设,吾不可不为之倡也。”

严氏做证人之事,被江庸知晓,特记《趋庭随笔》,以传后世。

<<:  唐诗中的严陵濑

>>:  左春坊庶子庄际昌

此"严嵩"非彼"严嵩" 与"明朝那些事儿"无关

 此“严嵩”非彼“严嵩”   梵了   5月19日五色土刊登的题为《〈魏书〉怎么写了明朝事儿》的文...

千年庄学 一部大史 ——评方勇《庄子学史》

【作者】郝雨 【关键词】 《庄子学史》 (方勇 著) 一部《庄子》,已从二千年前流传至今,一门庄子...

《惟适之安:严復与近代中国的文化转型》读后

严复墓在福州市郊北鰲头山东麓的小山坡上,去过的人一定会记住墓埕横屏上的四个大字“惟适之安”,这是严...

汉代的《庄子》研究(三)

班嗣班嗣是两汉之交的学者,是班固的从伯父。班固在《汉书·叙传》中说到了班嗣的学术倾向,转载了班嗣写...

庄智雅在台湾庄严宗亲总会第二次联谊大会演讲

世界庄严宗亲总会总会长 马来西亚原国会议员 拿督斯里庄智雅 于2007年11月18日上午 在高雄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