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范孙做证人 - 《趋庭随笔》

民国初年,天津初设审判厅,适逢一民事纠纷案件,需要传严范孙做证人。而厅内工作人员皆为白丁,不知严范孙乃津沽名宿,因当时证人室人员已满,工作人员便让严范孙在走廊等候长达两小时之久。

后审判厅厅长至,见严范孙在廊下等候传召,惶恐至极,连呼告罪,并请严氏进客室等候。严范孙婉拒道:“我今天是来做证人的,不是来拜访客人的。”厅长说:“以先生之贵体,只需让人带个话,不必屈尊至此。”严范孙回之:“做证人乃国民义务,审判厅初设,吾不可不为之倡也。”

严氏做证人之事,被江庸知晓,特记《趋庭随笔》,以传后世。

<<:  唐诗中的严陵濑

>>:  左春坊庶子庄际昌

庄则栋先生书法展组织机构及行程安排

祖国在我心中——庄则栋先生书法展 组织机构及行程安排 一、组织结构: 主办单位:国家体育总局三老联...

华夏庄严宗亲网恢复访问最新公告

尊敬的各位宗亲: 华夏庄严宗亲网在这段时间出现了比较不稳定的情况,对于这种情况给各位宗亲带来了很大...

紫金庄严氏宗亲组团赴揭西上砂参加法祖家庙庆典活动

2008年5月24日,紫金县鹧鸪塘、塘面、柏埔三地145位庄严氏宗亲,首次以“紫金庄严宗亲会”名义...

庄周与道家养生学 (上)

庄周是战国时的文学家、哲学家,是道家学派的重要继承人,他以其代表作《庄子》(又被称为《南华经》)阐...

庄景袍先生合家公益事业记

庄景袍,1934年9月出生在上砂镇活动村沙塘开口石,8岁开始读书至12岁。13岁以后在家放牛帮父亲...